肺阻塞導致呼吸衰竭時如何處置?
- By 奇美醫院 張庭嘉|胸腔內科 主治醫師
- 謝俊民|胸腔內科 主任
門診資訊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是一種呼吸道長期發炎導致無法恢復之呼吸道阻塞,使得氣體無法通暢地進出呼吸道的疾病,其中包括:慢性支氣管炎與肺氣腫兩大類型,更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公佈2019年全球死因之第三名,為全世界健康之重要議題,但世界各國的發生率因採樣與統計方式未臻一致,從0.2%到37.0%不等。在台灣依衛生福利部公布每年有超過五千人死於此疾病,從一大型之6,600人之採樣分析統計,40歲以上的成年人估計其發生率約為6.1%,尤其是有抽菸的男性病人約佔半數,每年之醫療花費不貲。尤其在肺阻塞急性惡化且未能得到適當控制時,常會導致呼吸衰竭的現象,此不僅為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之嚴重併發症,亦是導致死亡之的重要原因。
▎急性呼吸衰竭
在肺阻塞急性惡化時常會出現淺快的呼吸及加劇吐氣之困難,顯著通氣與灌流的不一致將導致二氧化碳蓄積,進一步造成酸血症(呼吸性酸中毒),病人可能會陷入意識昏迷。此時可利用簡易之脈搏血氧飽和度(SpO2)監測或完整的動脈血氣體分析(ABG)提供低血氧及高二氧化碳血症之參考。
但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病人發生呼吸困難時,仍須進一步排除是否有其他疾病,例如:有心臟過去病史的病人,可藉由心電圖、胸部X光與心臟超音波檢查來排除是否為心臟疾病引起。加上急性惡化導致呼吸衰竭之原因可能是感染所引起,也可利用胸部X光、血中發炎指數(如:ESR,CRP,procalcitonin)及痰液微生物培養來做為感染之鑑別診斷指標。
當肺阻塞的病人出現呼吸性酸中毒,包括:pH≤7.35而且PaCO2≥45mmHg,或是出現嚴重的呼吸困難,而有呼吸肌疲乏、呼吸功增加的臨床症狀,例如:使用到呼吸輔助肌、胸腹呼吸動作不協調、鎖骨上凹或肋間區內陷等情形,應考慮病人正瀕臨呼吸衰竭,可以評估使用非侵襲性呼吸器(non-invasive ventilator, NIV)來治療,如:雙相陽壓呼吸器(BiPAP)。
非侵襲性呼吸器可以將暫時減少病人之呼吸作功,須同時治療潛在誘發的病因(如:細菌感染、心臟衰竭),加上使用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及類固醇等藥物,可減少必需氣管內插管的機率。因為有許多研究證實,對於輕度至中度的呼吸酸中毒病人,使用非侵襲性呼吸器將減少侵入性呼吸器的使用,並減少加護病房住院的天數。
若是病人無法適用非侵襲性呼吸器,或效果不彰,病人還是出現呼吸窘迫、意識狀態不佳,甚至昏迷、危及生命的低血氧症及高碳酸血症時,依慢性阻塞性肺病之治療指引,建議應儘早給予氣管內插管,並使用侵襲性正壓呼吸器,研究顯示肺阻塞病人合併呼吸衰竭的院內死亡率為17-49%不等,但不會因為呼吸衰竭使用侵襲性呼吸器而導致死亡率增加。
肺阻塞病人出現呼吸衰竭使用氧氣治療時,也通常不需要太高濃度的氧氣,重點是維持血中氧氣及二氧化碳濃度的平衡,否則可能因氧氣濃度過高而影響病人的換氣功能,引起二氧化碳滯留,更可能因此加劇呼吸性酸中毒。因此,肺阻塞急性惡化或已呼吸衰竭的病人接受氧氣治療時要特別注意此特性。
▎慢性呼吸衰竭
健保制度下,對於急性呼吸衰竭使用呼吸器超過21日以上者,經審查通過後會核給重大傷病資格。部分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使用侵入性的機械通氣後,如因為反覆肺功能惡化或共病症過多,無法於第一階段加護病房(ICU)順利脫離呼吸器,後續則會轉介提供第二階段呼吸照護中心(RCC:現改稱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Subacute respiratory care ward)、第三階段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之機構性醫療服務。如評估適當穩定之呼吸衰竭病人也可選擇進入第四階段使用有健保給付之居家型呼吸器在家治療。
▎結語
慢性阻塞性肺病導致的呼吸衰竭是醫療常見急症,透過標準的治療處理,大多可以順利脫離呼吸器趨於穩定。後續門診定期追蹤,接受長期吸入劑藥物、肺復原運動等治療以維持病情穩定;此外,也要合併非藥物治療;包括:戒菸、肺炎鏈球菌及流感疫苗的注射,預防急性發作惡化的危險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