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臨床工作快三年,這是第一次照護到器官捐贈的病人,當家屬提出想讓病人過世後進行器官捐贈,對於無經驗的我們,首先照會了社工師協助,透過社工聯絡到了永康總院的器官捐贈協調師,再經由醫師評估有哪些器官可以捐贈後,執行抽血檢驗,並依醫囑照會相關專科進行評估。因此病人為癌症個案且合併多重慢性疾病,經評估後僅能捐贈眼角膜,在與家屬討論並同意後,協助簽署捐贈器官同意書,待病人生命徵象開始改變時通知協調師和器捐團隊,到院處理後續捐贈流程。
過程中,護理人員職責在於隨時監測病人生命徵象,應維持在適當的範圍,以確保器官的適用性及移植後的成功率,提供病人及其家屬身、心、靈的全人、全程照顧,佈置安靜的空間,與社工師一起陪同家屬與病人進行四道,適時給予家屬關懷與支持。
透過此次經驗,除了認識器官捐贈流程外,也了解到器官捐贈協調師的工作職責,需二十四小時待命,且是貫穿整個移植流程的第一線人員,除了與各個醫療團隊溝通協調,讓整個過程順利爭取時效外,同時必需讓捐贈者、受贈者及其家屬對移植手術均有正確的認知及減少焦慮,因有他們的協助,才能減輕我們護理人員在照護此類病人的壓力,減輕我們的負擔。
在社會上有許多人已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身為醫護人員對於這些消息也早有耳聞,能在職涯中親身遇到此情況並參與其中過程讓我覺得很感動且印象深刻,不僅能夠幫助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也對於在世的家人還能留一點念想,這種遺愛人間的行為真的讓人欽佩,也促使自己簽署同意書的意願逐漸提升,希望能有更多人參與,幫助需要延續生命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