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的仁慈』~~~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系統

奇美醫院4AICU 陶菁護理長


  「叮咚!」,門鈴聲響起,我們如往常般接起話筒,但迎接而來的卻是讓我們這群醫療團隊面對服務以來最大的心理衝擊…終止並撤除病童的維生系統,我想這應該是每對父母親一輩子的傷慟。

  醫療的本質是行善、不傷害,讓病人保有善終是醫師與家屬送給生命末期患者最大的禮物與承諾。然而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台灣包山包海引以為傲的健保制度及偏頗的生命觀,讓死亡這條路似乎走得越艱辛、越複雜,也讓家屬陪伴的過程中也常承受極大的哀傷及深深的後悔,無能為力的醫療團隊,只能眼睜睜看著悲劇一次又一次的重演著。正因不捨這群與死神搏鬥奮戰的病童、心疼身心交瘁的家屬,故於2009年,在邱仲慶院長大力支持下,兒科護理醫護團隊積極推動「兒童安寧療護」,主要的目的是期待透過完善臨終安寧照護中,提供小病人與家屬獲得更舒適的生理照護以及周全的心理照護~關懷與尊重,讓家屬能在最少缺憾下對病童放手。

  當從媒體獲知立法院於201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針對意識不清的末期病患,可由最近親屬提出拔管等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再延長病人痛苦,也解除家屬負擔,心裡為這群孩童終能領有尊嚴離開權利而有一絲放心時,沒想到尚未作好準備、矛盾的竟是我們醫護團隊自己。3月19日獲知某病床家屬欲終止並撤除病童維生醫療系統之訊息時,心中複雜的思緒至今仍不知如何形容,平時救治病人的那雙手,如今似乎要變成「劊子手」,而誰會是移除主宰病人生命最終的那一位呢?在一片無語中,「抽籤」是打破當下寂靜的第一句話,因為尚在專業與人性中交戰的我們,當下只好交由「緣份」來決定,當然,最後仍由醫療團隊的領導者—曾醫師執行。

  如今,回想這一段歷程,簽屬DNR(不施予心肺復甦術do-not-resuscitate;DNR)對任何家屬來說已不是項容易的決定,尤其面對著是深愛的孩子時,母親辛苦懷胎十月,即將養育成年,但因孩子面對疾病折磨必須做出決定,看著孩子年輕的身軀,總會希望藉由醫療人員在急救的過程中再次出現奇蹟,讓孩子能夠因為搶救而換回更多存活的時間,因此當一位母親要親手簽下「不施予心肺復甦術」時,這個決定對母親來說內心是百般折磨的,而如今要母親簽暑「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同意書,在母親的內心無非又是另一煎熬。

  歐玲君曾說:「尊重生命最後的尊嚴,減少病人無謂的痛苦,對病人、對家屬、對醫師、對社會,都是新的選擇。」。生命無價,任何形式的要求都不應該建立在剝奪生命的基礎上,而生命的意義是用思想和行動來衡量,而不是比較生命的長短,因此死亡不代表離開
,至少這個往生的人,他的精神與愛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目中,死亡最深層的意義就是要讓活著的人活得更好,期待我們正視病人的善終權,讓伴隨死亡的哭聲少了悔恨、多點祝福,也讓醫療回歸本質,讓愛真誠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