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宜靜小組長、劉宣汝小組長、甘美蓉副護理長、陳珮緹小組長、翁宜吟小組長、鄭君婷小組長、郭嘉琪高階護理師

一、背景
運動傷害後最常使用的非侵入性治療為冰敷,但是大多數的病人對於醫護人員給予的冰敷建議時間30分鐘常無法配合,且臨床上也發現病人常會有抱怨太冰冷或是會有麻痛及發癢的症狀。冰敷時間的長短是否會影響療效?真的需冰敷30分鐘才能達到治療效果嗎?此問題困擾醫、護與病人,故期望藉由實證手法提供冰敷時間之最佳臨床建議。
二、方法
以實證方法搜集Cochrane、EBSCO、PudMed、Medline、CEPS及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共六個資料庫,鍵入「冷療」、「ankle sprain」、「cryotherapy」、「blood flow」、「temperature」等關鍵字,共獲得78篇相關文獻,再以RCT、Systemic review、Meta-analysis為限制條件,共取得5篇文獻,經文章題目及摘要略讀篩選,最終採納Fineout-Overholt和Johnston (2005)證據等級為Level II的3篇個別RCT研究進行文獻評讀。實施實證方法的過程如下圖一。
| 臨床情境:王先生26歲,因為工作時不慎扭傷腳踝到急診求治,經照x光後發現骨頭並無大礙,但是王先生還是覺得痛且腳踝處腫脹不適,當下護理師衛教冰敷30分鐘休息30-60分鐘可有效改善腫脹,20分鐘後病患表示覺腳麻不適,病患提出疑問〝真的要冰這麼久嗎?〞 |
| 步驟一:提出PICO(P: Ankle Sprain , Sports Injuries, soft tissue injuries。 I: Ice-packing, cold moist packs, cryotherapy time。 C: nil。 O: cold pack effect, blood flow, reduction of swelling, temperature, comfort, complications) |
| 步驟二:系統性的搜尋文獻(鍵入如上述之key words與限制條件) JBI:0篇;Cochrane Library:0篇;Medline:0篇;PubMed:2篇;CEPS:1篇;中華民國期刊論文:0篇;全國博碩士論文:1篇。扣除重覆,總共評讀3篇。 |
| 步驟三:評讀文獻(詳閱下表一) 3篇皆為Fineout-Overholt和Johnston (2005)證據等級之Level II:individual RCT 1.冰敷10、20分鐘和30分鐘前後的皮膚溫度變化組內比較均達顯著差異 (p<.005),即均可有效降低皮膚溫度。 2.不論是冰敷20 minutes/2hrs或冰敷10-rest-10 minutes/2hrs的方式均可顯著減輕足踝扭傷之腫脹與疼痛(p<.05 ) 。 3.冰敷20、30、40分鐘對皮膚溫度的變化,三者組間比較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7)。 |
| 步驟四:整合現有最佳證據並做臨床照護決策(詳閱結果) 冰敷10分鐘、20分鐘及30分鐘對皮膚溫度變化並無顯著差異,且冰敷10或20分鐘均可有效達到制腫與止痛效果,考量冰敷的時間越久對於皮膚及神經的傷害越大,所以建議每次冰敷時間10~20分鐘即可。 |
圖一 執行實證過程
| 作者/年代 | 個案數 | 研究設計 | 結 果 | 等級 |
| 陳雅惠、黃文泉(2000) | 12位 | RCT | V:族群為12名健康男性採隨機分配;試驗開始時兩組條件相似,其他治療條件一樣;所有進入試驗者皆列入統計;結果的測量客觀。 I:冰敷10、20分鐘和30分鐘前後的皮膚溫度變化組內比較均達顯著差異 (p<.005),即均可有效降低皮膚溫度。 P:結果部份適用於我的病人。 |
Level II |
| Bleakley, C. M.,McDonough, S. M., & MacAuley, D. C(2006) | 86位 | RCT | V:族群為輕度 /中度急性踝關節扭傷的運動員和一般民眾;採隨機分配;試驗開始時兩組條件相似,其他治療條件一樣;所有進入試驗者皆列入統計;結果的測量客觀。 I:不論是冰敷20 minutes/2hrs或冰敷10-rest-10 minutes/2hrs的方式均可顯著減輕足踝扭傷之腫脹與疼痛(p<.05 )。 P:結果適用於我的病人。 |
Level II |
| Palmer, J. E., & Knight, K. L. (1996). | 12位 | RCT | V:族群為12位大學生志願者;採隨機分配;試驗開始時兩組條件相似,其他治療條件一樣;所有進入試驗者皆列入統計;結果的測量客觀。 I:冰敷20、30、40分鐘對皮膚溫度的變化,三者組間比較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7)。 P:結果適用於我的病人。 |
Level II |
| 評讀文獻: 陳雅惠、黃文泉(2000)‧不同冷療療程對皮膚血流和皮膚溫度之影響‧大專體育,50,44-54。 level II Bleakley, C. M., McDonough, S. M., & MacAuley, D. C. (2006). Cryotherapy for acute ankle sprains: a randomisedcontrolled study of two different icing protocols. British Journal of Sports Medicine, 40(8), 700-705 .level II Palmer, J. E., & Knight, K. L. (1996). Ankle and thigh skin surface temperature changes with repeated ice pack application. Journal of Athletic Training, 31(4), 319-323. level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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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果
整合文獻結果,三篇Fineout-Overholt和Johnston (2005)證據等級為Level II的個別RCT研究結果,分別指出冰敷10、20和30分鐘的組內前、後皮膚溫度均可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陳、黃,2000)。冰敷20、30和40分鐘的組間皮膚溫度的比較未達顯著差異(Palmer & Knight, 1996)。冰敷20 minutes/2hrs或冰敷10-rest-10 minutes/2hrs的方式均可顯著減輕足踝扭傷個案之腫脹與疼痛(Bleakley, McDonough, & MacAuley, 2006)。即每次冰敷10~20分鐘即可達到降低皮膚溫度、制腫與止痛的效果。
四、結論
綜合最佳證據,冰敷10-20分鐘即可有效達到降低皮膚溫度、制腫與止痛效果,文獻亦指出冰敷時間越久越易引發皮膚及神經的損傷、冰痛、麻、畏寒、蕁麻疹等問題,考量臨床經驗每次冰敷30分鐘有執行上之困難,考量病人層面每次冰敷30分鐘易造成病人不適,故建議指導運動傷害後的病人每次冰敷10-20分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