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齡及失能人口增加,長期照護需求亦提升,從急性醫療照護到長期照護,由於家庭結構改變,少子化社會,以至於人老了若無法自立,日常生活需依賴他人照顧,不但所延長的壽命都在臥病痛苦日子裡渡過,由於核心家庭關係照顧老人的人手不足,有些家庭由於低收入之關係更無法給予應有的照顧,雖社會、國家雖有老人上述福利之措施,但限於資格或條件,無法使所有需要照顧者都能獲得妥當的照顧,因此,現代的老人,必須自立,在中年期就須要做好生涯規劃,到老年時,日常生活自立就能不須依賴他人(江,2010)。
自立,係指「個人依其人格,自律的存在,並以主體性之地位追求生存之道」。其並非指涉一種特定狀態,而這種思維向度─隨個人意思及環境而有異,若考量社會法係為擔保人們生活當中所遭遇到之各種風險,而可從人們對「精神、身體及經濟」三面向綜合觀察(王,2014)。
執行自立支援的重點:
一、 讓被照顧者做他還能做的事。
二、 與被照顧者或其他工作人員一起討論他還能做到那些事。
三、 協助被照顧者達成目標,過他想過的生活。
四、 從與被照顧者的溝通交流之中,找到他的興趣、想法、目標以提高他的生活品質(林、余,2017)。
綜觀各國的發展,長期照顧其內涵已從原本的失能者生活照顧,延伸至預防失能,以及失能後的能力回復;「以人為本」的價值也從「以個案為中心」,演進至「照顧關係中的平等與互助」。老人要達到自立就必須做好老年期的生涯規劃,以免退休或年老時受到衝擊而驚慌失措。大致以生活功能性自立、經濟性自立、精神性自立以及社會性自立等的能力與條件(江,2010)。
所謂生活功能自立照顧也就是即使在要人照顧的狀態,盡可能自己可以做的範圍內,可以讓老人過他想要過的生活,很快樂的過生活(林,2015)。
「自立支援」是日本介護保險的核心精神,兩大原則包含:所有國人都必須維持自己健康、避免失能;所有服務提供單位必須著重讓長者自立生活。
自立支援照顧的價值與作法,透過基本照顧的提升,協助長輩提升自主生活能力,是日本面對龐大長期照顧需求的解決方法之一(林,2015)。
現階段老人居家服務、交通服務、陪同就醫、家庭設備維修、外勤服務、個人家事服務、喘息服務等,一方面讓老人盡可能在自己熟悉的家園接受照顧生活,享有親情,提供所需日常生活輔助產品,減少對他人的依賴及延緩進住機構時間(李,2015)。針對居家失能老人經濟狀態較差,提供其他額外補助,同時針對較缺乏照顧能力者,提供整體長期照護服務時,透過較多次數的專業人員指導以強化其家庭照顧者,提高整體照顧能力,以提升整體照護品質(張、吳,2012)。
日本長照機構之照護理念「活出自主與尊嚴的老人照護模式」,例如:(1)讓長者由口進食,品嚐食物風味(2)長者即使包尿布,也要協助其坐馬桶如廁(3)長者沐浴有尊嚴,泡澡放鬆身心。反思台灣經驗提出幾項思維:(1)照顧者不論是照服員或家屬,都要重視長者的生活品質,不只是讓長者活得長壽而已,要讓長者活得有意義、活出自主與尊嚴(2)長者需要足夠且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人力,照顧者需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才能站在提供長者最佳生活品質的角度思考最佳照護策略(3)長者需要有尊嚴且無憾的辭世 (郭,2017)。
老人自立與在地化生活是相互關連,能自立才能延長在地生活的時間,自立支援照顧以不約束、不尿布、不臥床為目標,整合長照,進行跨團隊的個別化照護,發揮現存的功能、延緩老化,預防失能,維護其尊嚴,希望「以人為本」的老年照護及「在家善終」並非只是願景,而是每個人內在深處的期望(林,2017)。用心思考適合各別長者的照顧 觀念的轉變,也看到長者的改變,長期照顧的目標,培養獨立生活能力,改善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