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I 張雅雯護理師 ER 林俊璋高階護理師

   鄭小弟,6歲,9/26與母親至水療館游泳,在旁人未注意下發生溺水意外,當下持續給予心肺復甦術12分鐘後送入急診,置入氣管內管並持續予心肺復甦術3分鐘後恢復心跳及呼吸,因病況不穩入加護病房治療。9/27意識狀態由(E1VEM4)轉為(E1VEM1),腦部電腦斷層顯示散佈性腦腫脹,腦波圖顯示多處不正常放電,有抽搐情形,血液動力學不穩且需依賴高劑量的升壓劑使用。昏迷指數為3分,無自發性的反射活動,臨床顯示腦死之徵象,家屬雖不能接受但能主動了解器官捐贈的資訊,經護理人員與器官捐贈團隊資源的介入,予以悲傷輔導、心理支持、並提供相關資訊,10/5家屬能接受並同意器捐,於10/5及10/6通過兩次腦死判定測試,並於10/6執行器官捐贈手術(共捐贈心臟、腎臟、胰臟、肝臟和眼角膜),遺愛人間。

   鄭母48歲,無特殊疾病史,教育程度為國中,信仰佛教,職業為小生意攤販,經濟來源主要靠做生意收入及女兒們半工半讀所得,因先生外遇現兩人屬分居狀態,先生偶爾會回家,但彼此少溝通,獨立撫養六個小孩,小孩們主要與母親同住,而鄭小弟為試管嬰兒得來的獨子,個案很疼愛兒子,女兒們也會幫忙照顧弟弟,親子間彼此感情相處融洽,小孩與父親因無同住,且父親顯嚴肅較無話聊,彼此感情疏離。

   鄭小弟於加護病房照護期間為98年10月1日至10月6日。鄭母與鄭小弟一起經歷溺水意外、急救、腦死及器官捐贈階段,藉由護理的獨特性及個別性,陪伴鄭母渡過哀傷,協助家庭成員因應壓力,在歷經意外-急救-腦死判定-器官捐贈的過程中,促使病童母親省思與獨子的聯結,及器官捐贈抉擇在她生命中的意義。護理角色發揮如下:

一、悲傷輔導,協助渡過哀傷反應:

  10/1鄭母:「事發後我幾乎是天天哭,也先暫停工作留在醫院陪他。」、「被發現溺水時,雖然馬上CPR,但水都吐不出來,當時覺得他已經斷氣,離開我們了,怪自己如果沒帶他去或許就沒事了。」、「加護病房期間,昏迷指數都3分,電腦斷層及經過一些測試都判斷為腦死,也知道一切都是靠儀器在撐,管子拔掉就斷氣,但還是不想失去他。」。

  協助讓鄭母面對兒子腦死,說出內心感受及想法,藉由同理、心理支持、悲傷輔導及家庭社會支持系統等護理措施協助下,使得個案能以正向且適當的調適機轉渡過哀傷反應。

   10/3會客時鄭母:「既然知道沒辦法救活,就算救起來不健全也沒用,後續照顧也困難,決定放手也是不想讓他痛苦。」、「我知道他已經不會再醒過來了,或許一切都命中注定,強求不來的。」。鄭母能說出對兒子腦死判定後內心的想法與感受。

二、釐清內心衝突,陪同一起做決定(抉擇是否急救或器官捐贈)

  10/2鄭母:「真的確定他已經腦死了嗎?還是會有奇績出現,可以再等等嗎?」、「一開始器捐的想法是大女兒提的,我聽到的時候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有在電視上看過慈濟報導過器捐的故事,但詳細內容也都不明白。」

   鄭母一直面臨抉擇情境的掙扎情緒,發現對於是否繼續急救、能否渡過危險期、腦死病情能否逆轉、與腦死後之器官捐贈的連結產生疑惑與抉擇衝突,過程中協助家屬們釐清內心價值觀及衝突,提供足夠的照護訊息、了解醫療極限、及器官捐贈的選擇方式與意義,讓鄭母和家屬與醫護人員訂出共同的目標,並能一起作抉擇。

  10/5鄭母:「器官捐贈是一件好事,可以幫助人。」;10/6鄭母:「我知道他捐了心臟、肝臟、腎臟、胰臟和眼角膜,很安慰他的器官能幫助更多人。」、「眼角膜捐給也是同在台南的一個小孩,讓我覺得弟弟還是可以看到這個世界,沒有離開。」。鄭母能了解器官捐贈的內容,進而放棄繼續救治,同意器捐遺愛人間。

三、促進家庭成員互動,協助將重心放在其他小孩身上:

  10/2鄭母:「和先生是分居狀態,他很少回來,小孩都與我同住。」;鄭父:「很愛兒子,他是我們做試管嬰兒得來的,沒想到父子倆的緣分這麼短。」;大女兒:「弟弟從小多是我幫媽媽一起帶大的,看他這樣也很難過,但會往好的方面想。」。

   經由護理人員的主動傾聽及關心、有意義他人的支持(女兒)、提供社會支持及經濟補助資訊、在家庭關係間扮演溝通橋樑,並期望能藉此喪子事件,化壓力為助力以凝聚家庭向心力,讓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有所改善,鄭母也能將生活重心放在其他小孩身上,回歸正常生活。

   10/5鄭母:「女兒們都還需要我,我應該振作起來繼續接下來的日子」。鄭母表達女兒對她的重要性,並可漸漸將生活重心轉移到女兒身上。10/6鄭母:「兒子發生意外後,他(先生)每天都會來醫院探視,也很難過很關心兒子。」、「因為這件事,在一些病情和後續治療的決定需要和他(先生)討論,藉由這樣溝通彼此關係好像有好一點」。

四、重省內心價值觀,了解器捐所賦予的意義:

  10/2鄭母:「事發突然一開始無法接受,會四處求神拜佛,神明說和孩子的緣分到了,雖然如此,但還是不想放棄仍抱希望。」、「事發前幾天弟弟差點被車撞,或許這都是命中注定的吧!」、「我有一個親戚腦中風臥床很多年,看他這樣覺得活的很痛苦也是一種折磨,對我來說,能活到50歲就夠了。」;病床旁及病童身上貼滿許多平安符。

   協助鄭母釐清此經歷出現的靈性困擾,透過宗教支持、參與器捐相關團體及活動,陪同重新省視及建立內心價值觀,並協助了解器捐的意義及精神,將對兒子的愛昇華成對其他器官受贈者的大愛,以達到靈性護理的意義。

   10/6鄭母:「生命不是在於活的久,是活的有意義」、「我想我們一家人之後都會簽訂器官捐贈同意卡,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決定器捐是一個階段,可以將期待放在別人身上,讓其他家庭更完整」。鄭母能表達兒子器捐後對其意義及感受,言語中充滿正向想法及愛的信念。

   器官捐贈本身是附帶的,惟有家屬覺得自己和醫護人員都已盡力救治病人,心中沒有遺憾了,才有可能考慮器官捐贈。這對整個家庭而言,在生、心、社會及靈性上都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和矛盾掙扎,本案例著重於評估器捐家屬需求,運用護理過程提供人性化護理,給予所需資源及訂定個別性的護理措施,陪伴渡過哀傷過程、共同參與器官捐贈決策、面對家庭功能角色的改變及重整人生的價值觀,這些都是護理能發揮的角色及功能所在。照護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回應了人性化護理理論中,對於「人」、「健康」、「環境」、「護理」的定義,藉此協助家屬體認器官捐贈的意義及生命的真諦。器官捐贈已逐漸受社會大眾所接受及重視,臨床上護理人員在照護腦死病患之外,身旁家屬所承受的哀慟與壓力更是需要我們去關心及照護的,期望以後護理人員在面對器官捐贈家屬的生、心、社會及靈性照護層面能更有效的發揮護理的獨特性及個別性,以提升護理的品質及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