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須知



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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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您無法按時前來住院或有其他疑問,請立即聯絡本院住院組。
※ 電話:(06)622-6999,分機號碼詳如下表。

時間 週一 ~ 週五 週六 週日、國定假日
08:00-12:00 分機72108~9 分機72108~9 分機72102~4
12:00-13:00 分機72102~4 分機72102~4 -
13:00-17:00 分機72108~9 分機72102~4 -
17:00-19:30 分機72102~4 - -

候床須知

候床須知:

一、經醫師診察認定需住院者,持醫師開立之「住院許可證」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辦理住院手續。(下班時間請至急診批價櫃檯辦理)

二、健保保險對象請攜帶:

(一) 健保IC卡

(二) 身分證

(三)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具勞保身分且因職業傷病住院者)。

註:

  1. 證件不齊全者,先以自費身分辦理住院,並請於三日內補齊證件,辦理變更身分手續。
  2. 醫院於民眾住院時保留健保IC卡,於出院時歸還。

三、其他優待身分者,請於住院報到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四、門診病人候床:

(一) 住院當天等待電話通知,再依約定時間到住出院服務中心報到。

(二) 若病人未按時前來住院,又未事先聯絡告知,將無法保留所安排之床位。

(三) 若遇滿床則順延至隔日繼續排床,及以電話或簡訊告知病人。

五、在院中病人候床:若需調整病房等級者,請至該樓層護理站登記轉床。

六、急診病人候床:依當時病床安排辦理住院。

七、本院不受理住院指定病床登記(除單人床、雙人床或健保床之住院意願外),依醫療需要,視床位使用情況安排住院病床。

八、預定住院日當天如有門診、洗腎或復健治療,登記住院時請事先告知,需完成門診、洗腎或復健治療後再住院報到。

九、持有住院常規檢驗檢查單者,請完成相關檢查及檢驗後,再至病房報到。

十、如有服用中之藥品,請於辦理住院時帶回交予病房護理師。

病房守則

一、住院期間本院會提供病人專屬服裝(為避免影響他人,請勿穿著病人服裝進入B1餐廳及1樓咖啡館)。個人相關盥洗、日用品及家屬需使用棉被,請自行準備。(參閱附件一

二、當您有事須離開病房時,請記得先通知護理師。如果您要離院外出,則必須先經主治醫師同意並簽署「住院病人請假證明」,若私自離院,本院將視同自願出院處理,逾期未返外宿者則改以自費住院。

三、病人須有充份的休息,請共同維護病室安寧,如有人高聲喧嘩,請協助勸止或通知護理師處理。

四、探病時間為上午九點至晚上九點,晚上九點後陪伴親友限一人,若有需要病人專屬照顧之服務人員,請洽詢護理站。

五、為減少病人感染,請親友儘可能以電話問候,到院探視病人不要帶鮮花,兒童及老人易受病菌感染,儘量避免上醫院。

六、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以保障您財物安全。

七、用電、用火安全須知:

(一)為維護醫療用電安全,預防電氣災害發生,本院全面禁止明火及私人電器設備攜入於院區公共空間或病室內使用。

(二)未遵守本院用電規定,致危及醫療行為或發生災害意外時,需負相關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八、本院全面禁止吸菸(含電子菸)及吸毒與吃檳榔。如於院內吸菸經告發,罰鍰2,000~10,000元。

九、住院期間如依醫療需要調整床位,請配合醫院轉床作業處理。

十、為您做好醫療服務工作是本院工作同仁的本份,如您認為服務人員表現優良請給予鼓勵,但請勿饋贈金錢或物品,以免造成服務人員的困擾。

十一、本院全面實施垃圾分類。

十二、院區內不得攜帶寵物。

十三、為維護病人住院期間之安寧、安全及隱私權,對於院外業務人員之各類商品推銷行為,請病人予以拒絕及通知護理師前往處理,以避免不必要之困擾。

十四、遵守個資法確保病人隱私權,請避免使用電話詢問病情。(醫護人員無法確認通話對方的身分)

十五、其餘住院期間本院所提供的服務與注意事項,請參考各病室門口張貼的「住院病人及家屬須知」。

膳食

一、本院供應一般膳食(葷素食),您可向護理師訂餐,每天供餐時間為:

  • 早餐: 07:15-07:45
  • 午餐: 11:15-11:45
  • 晚餐: 17:15-17:45

二、配合疾病治療需要(如糖尿病、慢性腎衰竭等),本院由營養師視病人狀況調配適合之特殊飲食(如管灌、低鹽飲食、糖尿病餐等),治療飲食為醫療的一部分,希望病人配合訂餐。

三、本院地下1樓中餐廳與西餐廳供應美味可口的餐飲,1樓咖啡館供應精緻點心與飲品,請家屬多加利用。

費用說明

一、住院費用是從辦完住院手續之時間開始按日計算,超等病房費差額亦比照辦理。

二、健保病房費給付以健保病房為限,如自願入住超等病房須自付病房費差額。

三、超等病房每日自付差額如下:(如有異動,以櫃檯公告為準)

病房等級 自付差額 配備
特等病房 NT$ 6,000 元

衛浴、沙發、電動病床、陪病床、電視、冰箱、電話、無線網路、保險櫃、盥洗包、洗澡椅、歐式桌、電熱水瓶。

單人病房 NT$ 3,000 元

衛浴、沙發、電動病床、陪病床、電視、冰箱、電話、無線網路。

雙人病房 NT$ 1,500 元

衛浴、電動病床、陪病床、電視、電話。

健保病房 NT$ 0 元

衛浴、電動病床、陪病床。

四、本院病房均屬急性病房,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須繳納部分負擔費用如下:(如有異動,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住院日數 部份負擔費用比率 部份負擔最高上限
1~30天 10% 依健保署公告
31~60天 20% 無上限
61天以上 30% 無上限

五、膳食費說明

餐名 普通餐 治療餐 全流質 濃粥 半流質
價格(日) 200元 250元 240元 270元 250元
餐名 一般半量
6餐
治療半量
6餐
一般半量
3餐
治療半量
3餐
價格(日) 200元 250元 150元 180元

六、保險對象應自費健保不給付之特殊衛材、藥品或加護病房及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每天700元之個人衛生處理材料費用(可以自備)。

七、住院整合照護服務提供一對四的照護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急性一般病床 收費標準
一對四 1050元(自住院日起算至出院前1日止)
超過中午12點離院者 每小時43元(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
轉出住院整合病房 入住當日轉床者或出院,依入住時數計,每小時43元
(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八、如非隔離病人暫住隔離病房,收費標準比照單人病房收費。

九、本院提供自費購買住院盥洗包之服務,如有需要可至急診批價櫃檯洽詢。

十、住院後可至住出院服務中心51號櫃檯取票後辦理預繳款,等出院結帳時多退少補。

十一、醫療費用收據可列為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額,敬請妥善保存收據。

十二、繳款方式參閱附件二。

藥事服務

門、急診病人:

一、藥品調劑。

二、藥物諮詢服務。

三、藥物資訊提供。

四、化學治療調配服務。

五、病人自控式止痛劑調配服務。


住院病人:

一、藥品調劑。

二、全靜脈營養、化學治療調配與臨床服務。

三、血中藥物濃度監測。

四、重症加護病房臨床藥事照顧。

五、藥物不良反應預防與通報。

病房探病時間

一、一般病房:11:30~12:30、15:00~16:00。

二、成人及兒童加護病房:探病時間如下表,敬請配合。

成人加護病房探病時間表

探病時間 14:00-14:45 14:45-15:30
2AICU 單數床位 雙數床位
2BICU 單數床位 雙數床位
2CICU 單數床位 雙數床位
2DICU 01-11 -
3BICU 01-08 -

兒童加護病房探病時間表

探病時間(上午) 10:00-10:20 10:20-10:40
探病時間(下午) 19:00-19:20 19:20-19:40
3AICU 1.2 床 3.5 床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探病時間表

探病時間(上午) 10:30-11:00
探病時間(下午) 15:00-15:30
RCC 1-22 床

三、為維護院區安全及病房安寧,晚上九點以後陪伴家屬以一人為限。

※如有異動以病房公告為準

出院手續

一、當醫師診斷您的病情已穩定或痊癒得以出院,護理站將給予您「出院通知單」。

二、持出院通知單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51號櫃檯取票辦理結帳繳費並領回健保卡,需出院帶藥請持處方箋於結帳後,至1樓52號「出院領藥」櫃檯領藥。

三、若需要住院診斷書,請事先告知護理站再憑單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取票領取。

四、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經醫師告知可以出院或須轉院後,應依所指定時間辦理出院,若超過出院時間繼續住院,則全部醫療費用均須自行負擔。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依本院醫護人員的通知,辦理出院或轉院事宜。

五、如果您在傷病痊癒之前因故必須出院時,請告知醫護人員,依規定簽署「病人自動出院同意書」並辦理出院手續,切勿私自離院回家。

出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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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申請

一、住院診斷書:住院診斷書請於出院前洽護理站辦理;出院後申請則需經門診掛號另辦。

二、出生證明書:請攜帶父親與母親身分證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51號櫃檯取票後進行申請。

三、新生兒加入全民健保程序:

(一) 持已蓋醫院戳章之「出生證明書」及「戶口名簿」至戶政單位辦理戶籍登記。

(二) 攜帶「戶口名簿」至父親或母親之公司辦理全民健保加保手續。(第六類人口請持上述文件至戶政單位辦理加保)

(三) 上述程序請於出生7天內辦妥。

四、重大傷病身分申請辦法:請攜帶醫師開立之重大傷病診斷書及身分證正本,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51號櫃檯取票後進行代辦申請重大傷病身分。

其他服務

一、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意願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二、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三、如您希望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或器官捐贈意願加註於健保卡,可至服務台填寫申請表或洽各病房護理站諮詢。

四、電話服務:

(一)特等、單人、雙人病房每間皆設有電話。

(二)由病室撥打外線,請先按“0”聽到「嘟..」聲後再撥對方電話號碼。

五、住院期間看護申請及床邊洗髮服務,請洽詢護理站。

六、救護車服務或臨終服務諮詢及相關業務承辦,請洽詢護理站。

七、若您有其他寶貴建議或服務不周到的情形,請向護理長反應,也可以書面投入1樓掛號處前的意見箱或撥打本院建言/申訴專線:06-6222546(日間)

八、需要診斷證明書、檢查報告或出院病歷摘要請提前告知醫護人員,再由護理師交付申請人,以免延誤您辦理出院的時間。

九、放射造影片(如X光片、斷層掃描影像…)拷貝請至1樓放射科憑病人及申請人證件申請。

十、交通資訊請洽服務台。

十一、特等及單人病房提供無線網路設備可至護理站申請密碼;地下1樓西餐廳有中華電信提供付費型WiFi無線網路供來賓使用。

十二、本院服務電話:

洽詢時間:平日08:00~12:00 13:00~17:00

單位名稱 服務內容
掛號專線
(06)651-7623(語音)
(06)622-2668(人工)

預約掛號日期為42日內門診

服務台(1樓大廳)
(06)622-6999分機72111-2
  1. 服務諮詢、失物招領、換零錢
  2. 高齡長者服務
  3. 病人基本資料更改
  4. 提供器官捐贈及安寧醫療照護等表單及註記查詢
  5. 協助身心障礙人士就醫
  6. 協助健康存摺查詢
社服部
(06)622-6999分機72581~72590
  1. 因疾病所產生的社會及心理狀況評估,如家庭問題、經濟問題等
  2. 提供諮詢服務,如福利資源連結、器官捐贈、志願服務等
藥物諮詢(藥局39號窗口)
(06)622-6999分機73101、77119

門診及住院民眾的用藥諮詢

建言/申訴專線(日間)
(06)622-2546

民眾意見反應

轉診中心(1樓20、21號櫃檯)
(06)622-6999分機72119、72193

轉診、轉檢、代檢業務、身心障礙鑑定聯繫專線

健康管理中心
(06)622-6999分機77588-9

民眾全身健康檢查、保險公司體檢

居家護理
(06)622-6999分機77130

居家護理

出院準備服務
(06)622-6999分機77133
  1. 出院後續照護服務與諮詢
  2. 依需求轉銜長照相關照護資源
居家服務
(06)622-6999分機77147

居家照護服務

癌症24小時諮詢專線
0800-222-899
  1. 癌症相關問題諮詢
  2. 情緒、心理諮詢
  3. 社會福利資源諮詢
影印病歷資料(1樓22號櫃檯)
(06)622-6999分機72258

病歷資料複印

輔具租賃處(1樓復健科)
(06)622-6999分機77053
  1.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00~12:00,13:00~17:00
  2. 輔具類型:輪椅、氣墊床、氧氣機、拐杖、助行器、便盆椅

病人的權利


一、病人有權利接受妥善且有尊嚴的關懷與治療,不因國籍、性別、種族、年齡、宗教、社經地位或其他因素而受到不同待遇。

二、病人有權利在獲知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等資訊,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

三、除了法律規定及緊急情況外,病人有權利在任何檢查或治療開始前了解詳情,並在特定檢查或治療前決定是否簽署知情同意之相關文件。前述文件須是在病人「自願」的情況下完成填寫。

四、病人有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拒絕治療。當病人拒絕接受治療時,他同時有權利被告知拒絕接受治療的後果。

五、病人有權利要求行使其治療隱私權。所有的討論、會診、檢查和治療,都是機密的且應該審慎地加以處理。與病人之治療無直接關係者,必須取得病人的同意才可以在場。

六、病人有權利要求病人的醫療資料必須被保密的,必須被妥當而安全的保管,病人的醫療資料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始可利用。

七、病人有權獲得醫院提供合宜的醫療服務。

八、必要時,醫院應提供評估及轉診;轉診之前,病人有權利得到其所需要的病歷資料及說明。

九、經診斷為末期病人者,得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維生醫療抉擇。

十、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得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並得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

十一、受邀參與醫院人體試驗或人體研究之病人,有權事先知道其詳情,且有權利拒絕並且不影響其醫療權利。

十二、病人有權利申請個人的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明細表,並獲得適當的說明。

十三、病人有權利知道醫院的規則以及病人的權利。對於病人應有的權利,病人可以主動爭取而不被忽略。

十四、病人對醫院提供的醫療或相關服務有任何不滿或建議,有權利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

病人的責任

一、病人應主動出示足供辨識之就醫憑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文件。

二、為確保安全,病人有責任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正確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過敏史、旅遊史及其他相關資訊。

三、病人有責任尊重醫事人員之專業並珍惜醫療資源,不應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證明文件或逾越正當的醫療程序。

四、病人有責任配合醫事人員之醫囑與建議,施行經病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各項醫療措施及有關指示。

五、病人在簽立相關同意書或做醫療決策前,應充分了解其內容及治療後可能的結果。

六、病人及家屬應積極參與決定其醫療的方式,病人及家屬不應對治療結果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七、病人有責任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並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以維護個人財物安全。

八、為維持醫院整體環境之安全,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

九、為避免感染疾病,非必要時勿帶兒童進入病房。

十、為預防傳染疾病並顧及公眾健康,應禁止帶寵物入院。

十一、病人及家屬在院期間有責任配合醫院請假、門禁、陪病及禁菸等相關規定。

十二、為維護醫院之秩序及安寧,並兼顧他人與本院人員之隱私,病人及家屬不應在院區內進行錄音錄影或攝影。

十三、為維持所有病人之就醫權利與醫療人員之安全,禁止以語言或肢體威嚇傷害醫院中所有相關執業人員。

十四、若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病人,請主動告知臨床醫療人員,避免影響就醫權益。

病人就醫安全五須知

  本院鼓勵民眾為自己健康把關,積極參與醫療過程,與本院醫療人員互相信任和溝通,為提昇病人安全齊心努力,看病時牢記就醫安全五須知。

一、用藥安全要做到:確實遵守醫師指示用藥,請勿任意服用成藥,領藥時需瞭解所使用藥品的名稱、使用方法、效果、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項,如果出現任何問題應該立即向醫護人員反應。

二、養成探病就醫好習慣:

(一) 探病前後要洗手,探病時戴口罩,減少探病最重要。

(二) 抵抗力弱及疑似傳染者請勿探病,尤其年長者及小孩。

三、自己病情多關心,重要決定想清楚:主動參與醫療過程,向醫師提出有關手術/檢查的問題,仔細詢問手術/檢查必要性、部位、步驟、風險和成功率等相關資訊,完全清楚後再簽署同意書。

四、正確辨識不可少:

(一) 接受任何治療時,主動告知並請醫療人員核對您的姓名,以確保身分辨識正確無誤。

(二) 手術前與醫師配合,共同進行手術部位「確認」與「註記」,以確保手術安全。

五、預防跌倒多安心:

(一) 於病床休息時,請盡量保持床欄拉起。

(二) 下床時,先坐穩床緣再漸進式下床;對於容易跌倒的病人,宜有家屬陪伴。

(三) 請穿著合適的衣褲,勿太長或太寬鬆,影響活動。

(四) 請穿防滑鞋,切勿打赤腳。

(五) 病房請盡量保持燈光明亮。

(六) 物品請盡量收於櫃內,以保持走道寬敞。

(七) 需協助時,請以叫人鈴通知護理人員。

(八) 如廁時,有緊急事故,請按緊急求救鈴。

(九) 地面潮濕時,請告訴護理人員,以防不慎跌倒。

(十) 更換照護者時,請告知醫護人員,再次提供防跌衛教。

附件一 住院需攜帶之用品

為了您及家人的方便,請於住院當日依個人需要攜帶以下用品。謝謝!

品項 細項
盥洗用品

牙刷、牙膏、沐浴精或肥皂、毛巾、臉盆、換洗衣物

餐具

水杯(有刻度更好)、吸管、筷子、碗、湯匙

日用品

抽取式衛生紙、口罩、防滑拖鞋、塑膠袋(收納個人物品用)

棉被
  1. 健保病房之家屬,請自行攜帶棉被。
  2. 至維康醫品店租借(押金1000元,租金100元)。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週六及例假日8:00~12:00。
  3. 非營業時間至護理站取租借單至1樓「急診室警衛櫃檯」取物。

附件二 住院費用繳款方式

一、先至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預繳住院費用,出院時多退少補。
*繳費收據請記得妥善保存

二、至繳費櫃檯持金融卡轉帳繳款,金融卡需有「非約定」轉帳功能
*每筆交易皆需自付銀行手續費10元
*持用臺灣銀行金融卡免手續費

三、至醫院1樓(「住出院服務中心」後方)臺灣銀行自動櫃員機(ATM)以轉帳方式繳款
*交易選擇鍵按『繳納奇美醫療費用』,無最高金額上限之限制。
*結帳時請攜帶交易明細表。

四、非醫院臺灣銀行自動櫃員機(ATM)之轉帳方式繳款
*銀行代號:臺灣銀行-004
*匯款帳號:028001115707
*結帳時請攜帶交易明細表

五、郵局劃撥繳款
*劃撥戶名: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
*劃撥帳號:31528083
*請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或身分證號)

六、即期支票(收據待兌現後寄給付款人)

七、信用卡
*限國內發行之信用卡
*信用卡額度須高於繳費金額
*持卡人需親自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