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學部(科)
衛教單張編號:57790005 | |
酒癮戒治處遇服務補助條件
By 精神醫學部 | April, 2022
補助對象
- 經社政單位或其委託民間團體評估,具戒治意願之兒童少年保護個案、高風險家庭成員中之酒癮個案。
- 經法院裁定應執行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或戒酒認知教育輔導之加害人。
- 監理站轉介道安講習施測「飲酒行為問題量表」之酒駕個案。
- 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評估審核之酒癮個案,有意願戒酒,經評估符合戒治條件予以收案:
- 本市各區衛生所或相關機關(構)、團體之轉介。
- 社區酒精成癮個案自行求助者。
補助原則
每人每年度累計補助額度以40,000元為限,其中酒癮治療藥品費及其藥事服務費累計不得逾20,000元。每次門診補助藥品費及其藥事服務費9成,個案須自費1成。
衛福部的酒癮補助項目包含: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家族治療、職能治療等服務。
欲了解相關資訊請洽電話 (06)222-8116轉58703、5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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