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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اَلْعَرَبِيَّةُ

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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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候床須知

候床須知:

一、預定住院當日,請等待本院住院組人員電話通知,接到電話後,請依約定時間及地點到本院第二醫療大樓2樓空橋之住院服務中心報到或1樓住院櫃台報到。

二、預定住院當日,若因「滿床」沒有空床位時,原住院日期依序遞延,並於當日下午四點半,以「簡訊」告知您,不 便之處,敬請見諒。

三、詢問相關住院事宜,請於上班時間撥打:(06)281-2811 分機 5320152102


應備文件及證件:

一、報到時,請記得攜帶「住院許可證」、「健保IC 卡」、「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其他足以證明身份之證件。

二、根據健保署規定,住院中必須將健保IC 卡交由本院代為保管,於出院結帳時一併領回。

病房守則

一、住院期間本院會提供病人專屬服裝,請自備盥洗用具、餐具、防滑拖鞋及日用品,健保床家屬用棉被需自行準備。

二、病房是半開放空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以保障財務安全。

三、本院全面禁止吸菸及吸毒與嚼檳榔,為維護病房安全、住院病人就醫及人身安全,住院期間請勿攜帶危險物品 ( 例如:打火機、火柴、火種、刀械及毒品等)。

四、本院不接受餽贈物品或金錢。

五、用電安全規定:

(1) 為維護醫療用電設備安全,預防電氣災害發生,本院全面禁止私人電器設備攜入於院區公共空間或病室內使用。

(2) 未遵守本院用電規定,致危及醫療行為或發生災害意外時, 需負相關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六、病人若需請假外出,請先知會主治醫師經同意,並簽署「外出請假證明」且不超過四小時,若私自離院,本院以自 動出院處理。

七、若需調整病房等級者,請至樓層的護理站登記轉床。

八、單人病房提供無線上網,可就近樓層住院批價人員申請密碼。

伙食

一、本院有供應一般伙食(葷素食),您可向護理人員訂餐,每天供餐時間為

  供餐時間 補餐時間
早餐 07:00~07:30 07:00~08:00
午餐 11:00~11:30 10:45~12:00
晚餐 17:00~17:30 16:45~18:00

二、配合疾病治療需要,本院會由營養師視病人狀況調配適合之特殊治療飲食(如:管灌、低鹽飲食、糖尿病餐等), 確保病人飲食安全,本院將治療飲食視同醫療,希望病人配合訂餐(如:糖尿病、慢性腎衰竭等)。

三、若您有任何疑問或需要營養師服務的地方,可請護理站聯絡營養科。
膳食供應組:(06)281-2811 分機 5251052511
臨床營養組:(06)281-2811 分機 5251452522

費用說明

一、住病房費用說明

  1. 住院費用係從辦完住院手續之時間開始計算,超等病房費差額亦比照辦理。
  2. 健保病房費給付以保險病房為限,如自願入住超等級病房須自付病房費差額。
  3. 超等級病房每日自付差額如下:
  4. 病床別 病房差額 個人衛生用品費
    特等單人房 NT$5,500元 NT$0元
    單人房 NT$3,200元 NT$0元
    雙人病房(第一醫療大樓) NT$1,500元 NT$0元
    雙人病房(第二醫療大樓) NT$1,800元 NT$0元
    加護病床 NT$0元 NT$700元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床 NT$0元 NT$700元
    兒童加護病床 NT$0元 NT$500元
    嬰兒病床 NT$0元 NT$200元
    整合照護病房 NT$1,050元 NT$0元
  5. 本院病房均屬急性病房,依健保署規定病人須繳納部分負擔費用如下:
  6. 住院日數 部份負擔費用比率 部份負擔最高上限
    1~30天 10% 依健保署公告
    31~60天 20% 無上限
    61天以上 30% 無上限

二、膳食費說明:

本院病人餐供餐種類及價格介紹 PDF檔

  1. 一般餐食:依各個病人營養需求、由專業營養師設計菜單、監督調理。
  2. 治療餐食:依醫師開立的疾病飲食處方,經專業營養師調配監製治療飲食。此飲食適用於需依病情調整質地或限制、增加某些營養素之病人。例如:糖尿病餐、洗腎餐、乳糜胸無油餐等。
  3. 一般餐

    飲食種類 價錢(元)/ 天
    普通餐或半量6餐 NT$200元
    半量3餐 NT$150元
    普通剁碎餐 NT$215元
    白粥(不附菜) NT$60元
    特餐 NT$300元
    特餐半量 NT$190元
    產婦調養餐 NT$450元
    兒童餐 NT$380元
    坐月子餐 NT$1250元
    脾胃調養餐全量六餐 NT$350元
    脾胃調養餐半量六餐 NT$250元
    ※隔離餐盒需額外收費

    治療餐

    飲食種類 價錢(元)/ 天
    治療普通、糖尿、低鹽、
    低普林、低鉀、
    低膽固醇等特殊限制或半量6餐
    NT$250元
    半量3餐 NT$180元
    慢性腎臟病餐(低蛋白) NT$250元
    高熱量和高蛋白餐 NT$250元
    無菌餐 NT$350元
    無菌餐半量 NT$250元
    隔離移植餐 NT$280元
    洗腎餐 NT$270元
    補血益氣餐 NT$300元
    乳糜胸無油餐 NT$280元
    半流質 NT$250元
    冷牛奶(溫和飲食I) NT$150元
    溫和飲食II NT$250元
    溫和飲食III NT$250元
    清流質 NT$150元
    全流質 NT$240元
    濃粥 NT$240元
    ※隔離餐盒需額外收費

    家屬餐

    飲食種類 價錢(元)/ 天
    普通餐 NT$200 元
    特餐 NT$300 元

    附加餐

    飲食種類 價錢(元)/ 天
    鮮魚湯 NT$70 元/ 餐
    營養品餐 依種類而定
  4. 管灌餐為健保給付項目費用,依病人依住院日數,計算部份負擔比例。
    住院1~30日:部分負擔10%
    住院31~60日:部分負擔20%
    住院61日以上:部分負擔30%

三、其他說明

  1. 特殊病房專供特殊醫療需求之病人使用,雖得移作一般病房使用,但如遇有特殊醫療需求之病人時,一般病人須配合床位之徵收,依醫院安排轉至一般病房繼續治療。若非特殊醫療需求而入住特殊病房者,依健保署規定以一般病床費用收取。
  2. 差額病房出院時,出院結帳超過中午12:00會加收500元差額病房費。
  3. 住院後可至住院組預繳款,等出院結帳時多退少補。
  4. 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免附醫療收據,財政部自99年起實施「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保險費)單據電子化作業」後,您可列舉扣除的醫療費用金額將由各醫療機構依法提供電子檔予財政部,每年5月報稅期間,您可經由網路報稅,或至稅捐機關申請 查詢保險費可列舉扣除金額資訊。如查詢之金額與申報金額相符,則可免檢附繳費證明,如金額不符者,始需檢附醫療收據正本申報。

藥事服務

門、急診病人:

  1. 藥品調劑。
  2. 藥物諮詢服務。
  3. 藥物資訊提供。
  4. 氣喘個案管理。
  5. 糖尿病用藥指導(週一~週六)。
  6. 腎臟移植門診藥事服務(每週星期二)。
  7. 藥師現場說藥(每月2次)。
  8. 化學治療調配服務。
  9. 病人自控式止痛劑調配服務。

住院病人:

  1. 藥品調劑。
  2. 全靜脈營養、化學治療調配與臨床服務。
  3. 血中藥物濃度監測。
  4. 重症加護病房臨床藥事照顧。
  5. 感染科病房臨床藥事照顧。
  6. 器官移植臨床藥事照顧。
  7. 藥物不良反應預防與通報。

陪病及探病須知

一、陪病及探病者有類似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應配戴口罩,必要時應立即離院或更換陪病者。

二、不宜攜帶小孩、老人或寵物到院探病或陪病,以保護病人及訪客健康。

三、陪病及探病者攜帶鮮花等植物到醫院,請勿置放病房內,應立即帶回家。

四、病人私密處執行治療或檢查時,請探、陪病者暫離現場,醫事人員將拉上圍簾並懸掛「治療中請勿進入」標示,以維護病人隱私。

五、陪病者協助病人更衣時須拉上圍簾,並請探病者暫離現場。

六、本院陪病者限一人,晚間九點後探病者及超出之陪病者請配合離院。

七、陪病及探病者嚴禁攜帶菸、酒、禁藥等違禁品供病人使用。

八、陪病及探病者嚴禁下列行為:

  1. 在院內大聲喧嘩或吵鬧影響環境安寧。
  2. 在院內發放傳單或推銷物品等。
  3. 在院內有仲介之行為。
  4. 妨害他人隱私之行為
  5. 其他妨害醫院管理之行為。

九、陪病者應遵守相關事項:

  1. 健保及雙人病房之陪客兩用椅,使用時間為午休及夜眠,其他時間須收為座椅。
  2. 餐盒使用後配合餐車時間回收,其餘放置於各樓層電梯口白色餐櫃內。
  3. 晚間10點後無特殊治療或病情許可,請協助關電視及熄大燈,可依病人需求開床頭燈及夜燈。
  4. 每日晚上12點至隔日早上6點為本院門禁管制時段,進出醫院請由第一醫療大樓側門(2號門),並向警衛辦理登記。
  5. 陪病者須配合以下感染控制防範措施:
    • 若患或疑似上呼吸道等傳染性疾病,應立即離院並更換陪病者。
    • 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陪病者。
    • 陪病者的活動範圍僅限於病人所在的單一病房。
    • 接觸病人前後一定要洗手,以保持個人與病人衛生。
    • 隨時配合本院方檢疫相關規定。
    • 更換病人被服時,應避免抖動,更換後立即將被服置入污衣袋內。
    • 病人產生之廢棄物,應依規定分類。
    • 未盡事項須接受護師指導。
  6. 新興傳染病防疫啟動時,陪病者應遵守本院公告之感控防疫事項:
    • 第一次接觸病人時,一律接受護理站的檢疫。
    • 早、午、晚各測量體溫一次。
    • 陪伴者體溫超過37.5℃或有相關症狀應立即停止陪病。
    • 病人出院病歷,應將陪伴者的檢疫調查表一併置放,以便備查調。
    • 陪病、非特約機構及病家自聘照顧服務員,應接受護師臨床指導與監督。

特殊病房探病時間

疫情間依醫院規定

一、晚上九點以後,陪伴親友只限一人,若有需要病人專屬照顧之服務人員,請洽各護理站。

二、一般病房探訪時間,早上10:00~晚上21:00。
(疫情期間,請依各樓層衛教說明的時間探訪)

三、配合治療需要,特定病房探病時間,敬請配合。


病房 探病時間
3CI 10:30~11:00
4AI
4BI
4CI
5CI
6BI
RCC
燒燙傷中心
3BI 床號 1~17 床 11:00~11:30
18~32床 10:30~11:00
病嬰室 床號 1~11床 10:20~10:40
12~18床 10:40~11:00

出院手續

一、當醫師診斷認為病人病情已穩定或痊癒得以出院,病房批價將會整理資料並由護理站給予出院通知單。

二、持出院通知單至第一醫療大樓出院櫃檯結帳繳費並取回健保卡;須出院如需帶藥,結帳後請持處方簽至第一醫療大樓1 樓藥局領藥。

三、需要領取住院診斷書,請先告知護理站,再憑單至第一醫療大樓1 樓住院服務組領取住院診斷書。

四、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其繼續住院之所有費用概由病人自行負擔。(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五、住院費用繳款方式說明:

  1. 現金繳款(臨櫃):
    請您持單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櫃檯繳款。
  2. 金融卡轉帳繳費(臨櫃):
    只要帳戶額度足夠,可持任何一家銀行的金融卡至櫃台繳費。
    • 不論金額多寡,每筆交易金額需支付銀行手續費10元。
    • 持用台灣銀行金融卡免手續費。
  3. 自動櫃員機(ATM)繳費:
  4. (1)不受轉帳3 萬元之限制。

    (2)操作說明:

    • 請選擇具有繳費功能的中信銀自動櫃員機
    • 插入金融卡
    • 選擇「繳費」輸入密碼
    • 選擇「繳費」
    • 輸入繳款金額
    • 輸入銀行代號「822(中國信託)
    • 輸入您的帳號「95777+ 病歷號(8 碼)」(共13 碼)
    • 確認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
    • 交易完成。

    (3)完成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至住院組櫃檯辦理出院。


    於本院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旁有中國信託自動櫃員機,使用中國信託銀行
    金融卡不須支付手續費,它行卡則須支付跨行交易手續費。

  5. 郵政劃撥:
  6. (1)您可帶現金至全台任一郵局辦理劃撥(依各行規定酌收手續費):

    • 劃撥單收款帳號欄位填入「00338871
    • 填入繳款金額
    • 收款戶名欄位填入「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 通訊欄位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碼(或身分證號)」。

    (2)完成繳費後,請保留劃撥憑據至住院組櫃檯辦理出院。

  7. 銀行匯款:
  8. (1)您可至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填寫匯款單(依各行規定酌收手續費):
    收款人戶名: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收款人帳號:
      臺灣銀行台南分行009001164467
      或中國信託台南分行059118006109
    請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碼(或身分證號)」。

    (2)完成繳費後,請保留匯款憑據至住院組櫃檯辦理出院。

  9. 信用卡:國內銀行發行之信用卡。

出院流程

病房
醫院通知出院
護理站
1.申請住院診斷書
2.領取「出院通知單」
第一醫療大樓1樓
出院櫃檯
1.持出院通知單,並先備妥醫療費用預收款收據
2.領取「診斷證明書」
第一醫療大樓1樓
藥局
憑處方箋領藥
平安出院

病人權利書


一、病人有權利接受妥善且有尊嚴的關懷與治療,不因國籍、性別、種族、年齡、宗教、社經地位或其他因素而受到不同待遇。

二、病人有權利在獲知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等資訊,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

三、除了法律規定及緊急情況外,病人有權利在任何檢查或治療開始前了解詳情,並在特定檢查或治療前決定是否簽署知情同意之相關文件。前述文件須是在病人「自願」的情況下完成填寫。

四、病人有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拒絕治療。當病人拒絕接受治療時,他同時有權利被告知拒絕接受治療的後果。

五、病人有權利要求行使其治療隱私權。所有的討論、會診、檢查和治療,都是機密的且應該審慎地加以處理。與病人之治療無直接關係者,必須取得病人的同意才可以在場。

六、病人有權利要求病人的醫療資料必須被保密的,必須被妥當而安全的保管,病人的醫療資料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始可利用。

七、病人有權獲得醫院提供合宜的醫療服務。

八、必要時,醫院應提供評估及轉診;轉診之前,病人有權利得到其所需要的病歷資料及說明。

九、經診斷為末期病人者,得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及維生醫療抉擇。

十、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得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並得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

十一、受邀參與醫院人體試驗或人體研究之病人,有權事先知道其詳情,且有權利拒絕並且不影響其醫療權利。

十二、病人有權利申請個人的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明細表,並獲得適當的說明。

十三、病人有權利知道醫院的規則以及病人的權利。對於病人應有的權利,病人可以主動爭取而不被忽略。

十四、病人對醫院提供的醫療或相關服務有任何不滿或建議,有權利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

病人責任書


一、病人應主動出示足供辨識之就醫憑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份的文件。

二、為確保安全,病人有責任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正確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過敏史、旅遊史及其他相關資訊。

三、病人有責任尊重醫事人員之專業並珍惜醫療資源,不應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證明文件或逾越正當的醫療程序。

四、病人有責任配合醫事人員之醫囑與建議,施行經病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各項醫療措施及有關指示。

五、病人在簽立相關同意書或做醫療決策前,應充分了解其內容及治療後可能的結果。

六、病人及家屬應積極參與決定其醫療的方式,病人及家屬不應對治療結果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七、病人有責任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並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以維護個人財物安全。

八、為維持醫院整體環境之安全,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

九、為避免感染疾病,非必要時勿帶兒童進入病房。

十、為預防傳染疾病並顧及公眾健康,應禁止帶寵物入院。

十一、病人及家屬在院期間有責任配合醫院請假、門禁、陪病及禁菸等相關規定。

十二、為維護醫院之秩序及安寧,並兼顧他人與本院人員之隱私,病人及家屬不應在院區內進行錄音錄影或攝影。

十三、為維持所有病人之就醫權利與醫療人員之安全,禁止以語言或肢體威嚇傷害醫院中所有相關執業人員。

十四、若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病人,請主動告知臨床醫療人員,避免影響就醫權益。

病人就醫安全五須知

  奇美醫院鼓勵民眾為自己健康把關,積極參與醫療過程,與本院醫療人員互相信任和溝通,為提昇病人安全齊心努力,看病時牢記就醫安全五須知。

一、用藥安全要做到:確實遵守醫師指示用藥,請勿任意服用成藥,領藥時需瞭解所使用藥品的名稱、使用方法、效果、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項,如果出現任何問題應該立即向醫護人員反應。

二、養成探病就醫好習慣:

  1. 探病前後要洗手,探病時戴口罩,減少探病最重要。
  2. 抵抗力弱及疑似傳染者請勿探病,尤其年長者及小孩。

三、自己病情多關心,重要決定想清楚:主動參與醫療過程,向醫師提出有關手術/檢查的問題,仔細詢問手術/檢查必要性、部位、步驟、風險和成功率等相關資訊,完全清楚後再簽署同意書。

四、正確辨識不可少:

  1. 接受任何治療時,主動告知並請醫療人員核對您的姓名,以確保身分辨識正確無誤。
  2. 手術前與醫師配合,共同進行手術部位「確認」與「註記」,以確保手術安全。

五、預防跌倒多安心:

  • 第一知:當您有服用安眠藥或感頭暈,血壓不穩時,下床應先坐在床緣,再由家屬扶下來。
  • 第二知:當您需要任何協助而無家屬在旁,請立即以紅燈通知護理人員。
  • 第三知:地面弄濕,請告知護理人員,以防不慎跌倒。
  • 第四知:物品請盡量收於櫃內,以保持走道寬敞。
  • 第五知:護士已將床欄拉起時,若需下床應先將床欄放下來,切勿翻越。
  • 第六知:當您所照顧的病人有躁動、不安、意識不清時,請將床欄拉起,並予以約束保護。
  • 第七知:若您的衣褲太大時,請更換合適的衣褲。
  • 第八知:應穿防滑鞋,切勿打赤腳。
  • 第九知:病房盡量保持燈光明亮。
  • 第十知:如廁時,有緊急事故,請按廁所內紅燈告知護理人員。

證明書收費說明

出生證明

  • A 中文版,費用:每份5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請家屬攜帶新生兒之父親及母親身分證(配偶欄需登記完整)或戶口名簿正本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申請。
  • B 英文版,費用:每份1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請持中文出生證明或父母親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申請,因需打字故需時2~3天。

死亡證明

  • A 中文版,費用:每份5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請帶死亡者之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前來申請家屬之身分證件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申請。
  • B 英文版,費用:每份1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持中文死亡證明書或可證明為相關親屬證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申請,因需打字故需時2~3天。
    *因意外死亡者,本院無法開立死亡證明書,請檢具本院之乙種診斷書向衛生所或檢察官申請開立。

乙種診斷證明

  • A 中文版,費用:每份120元
  • B 英文版,費用:每份3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 樓住院組加蓋 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訴訟用診斷書

  • 費用:每份6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 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 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 樓住院組加蓋 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大陸人民來台探病診斷書

  • 費用:每份1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兵役診斷書

  • 費用:每份2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農勞保傷病診斷書

  • 費用:每份12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農勞保殘廢診斷書

  • 費用:每份400元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
    *若以出院請參照門(急)診病人之辦法。
    *勞保新格式─送至住院組後直接寄送勞保局。

急、門診收據副本

  • 費用:每份30元
  • 申請相關事宜:持病人相關證件至批價處申請。

住院收據副本

  • 費用:每份30元
  • 申請相關事宜:持病人相關證件至批價處申請。

就醫證明

  • 費用:每份50元
  • 請假用(不註明診斷或疾病名稱),於門診後帶身分證件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申請。

身心障礙鑑定(殘障手冊)

  • 費用:不需費用
    1. 請至病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領取空白「身心障礙鑑定表」。
    2. 掛號後至門診「病人需親自就診」,鑑定表由該專科醫師鑑定填寫。
    3. 鑑定完成後,由本院轉送社會局。
    4. 請靜候公所通知領取身心障礙者手冊。

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工診斷書

  • 費用:每份1000元
  • 鑑定醫師如下:
    肢體障礙復健科
    失智症神經內科
    精神障礙精神科
  • 申請相關事宜:
    一般:
    請先掛號,於門診時向主治醫師提出欲申請之證明書種類,由醫師寫好後至門診批價處批價,診斷書由診間護士交由醫師寫好後再至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再郵寄給雇主及長照中心。
    住院中:
    請病人或家屬向病房所在護理站提出申請,由醫師寫好後送交住院批價入帳並送交第一醫療大樓1樓住院組加蓋關防印章再郵寄給雇主及長照中心。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申請書

  • 費用:每份500元

其他服務

ㄧ、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 療 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二、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三、如您希望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或器官捐贈意願加註於健保IC 卡,可至服務台填寫申請表及同意書,或洽各病房護理站諮詢。

四、電話服務:

  1. 單人、雙人病房內設有電話(分機號碼:單人及雙人〝A〞床病房號前加〝55〞;雙人〝B〞床房號前加〝56〞)。
  2. 由病房撥打外線,請先按〝0〞聽到「嘟‥」聲後,再撥打對方電話號碼。

五、照顧服務員申請請洽各樓護理站。

六、本院提供住院期間床邊洗髮服務及救護車服務,另設有「懷思堂」提供臨終服務諮詢及相關業務承辦,需要者可向護理站洽詢。

七、若您有其他寶貴建議或服務不週到的情形,請直接向護理長反應,也可以書面投入各樓層的意見箱或撥打本院建言/申訴專線:(06)281-281152100

八、本院服務電話:

單位名稱 電話 服務名稱、內容
服務台 (06)281-281152121~2
  1. 門診時間、諮詢服務
  2. 一般諮詢
  3. 輪椅借用
  4. 影印病歷資料
社服部 (06)281-281152123~34
  1. 社會福利服務,器官捐贈諮詢服務。
  2. 因疾病所產生的社會及心理狀況評估,家庭問題,經濟問題及出院費用問題等。
掛號專線 2517623(語音) 電話語音掛號,預約掛號時間為看診105日內。
藥物諮詢 (06)281-2811轉53101~2 門診及住院民眾的用藥諮詢。
建言/申訴專線
(日間)
(06)281-281152100 民眾意見反應
轉診中心 (06)281-281152119、52319 轉診、轉檢、代檢業務、保險公司體檢
健檢中心 (06)281-281153540~43 民眾全身健康檢查
申請長期慢性
居家照護專線
2814088 居家照護
出院準備服務 (06)281-281153056 辦理住院:
星期一至五
08:00~17:00(分機53201~3)
17:00~21:00(分機52102)
星期六
08:00~12:00(分機53201~3)
12:00~17:00(分機52102)
星期日
08:00~12:00(分機52102)
住院服務中心 (06)281-281153201~3
住院組 (06)281-281152102
癌症資源中心 (06)281-281153971~2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08:30~17:30
  1. 提供癌症衛教手冊情。
  2. 情緒支持及心理調適。
  3. 病友團體活動。
  4. 社會資源諮詢與轉介服務。
  5. 輔具資訊。
  6. 圖書閱覽。
  7.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註記及查詢,提供安寧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