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學部(科)
衛教單張編號:57790215 | |
精神科住院病人及家屬須知
By 精神醫學部 | December, 2021
一 、住院期間本院會提供病人專屬服裝,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具、餐具(視需要)及日用品,並請配合配戴手圈以方便工作人員辨識身分。
二 、病房內部是半開放空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建議一萬元以下),以保障財物安全。
三 、本院全面禁止吸菸(包含電子菸)及吸毒與嚼檳榔,為維護病房安全、住院病人就醫及人身安全,住院期間請勿攜帶危險物品【例如:打火機、火柴、火種、刀械及毒品、刀剪及尖銳物品、金屬鐵器、易碎物或玻璃製品、需充電的物品(如:收音機、筆電、無線耳機)、繩索類物品(如充電線、耳機)等,長度可達纏繞、大小可至套頭的塑膠袋】,且於剛入院時、外出後返回病房時,請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四、陪病及探病需知
- 陪病及探病者有類似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應配戴口罩,必要時應立即離院或更換陪病者。(疫情期間,請依據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配戴口罩)
- 不宜攜帶小孩(12歲以下)、老人、寵物或鮮花到院探病或陪病,以保護病人及訪客健康。
- 陪病及探病者嚴禁攜帶菸、酒、禁藥等違禁品供病人使用。
- 為維護病人安全及環境衛生,探病家屬攜帶食物給病人,請選擇不需分切且保存期限較長的食物,也請勿幫其他病友購買物品或食物,以免糾紛,另病房內亦不提供食物加熱。
- 病房探病時間(可能因應疫情進行時段調整)
(1) 中午11:00~13:00
(2) 晚上18:30~21:00 - 為維護病人安全,探病家屬進入病房前請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危險物品(如第三點所列出之物品)請配合放置管制區可上鎖的置物櫃內;結束探病後請將置物櫃物品取回,當下未取回當日由環保進行物品回收,保管一周未領回則丟棄處理。
- 基於病人安全考量,出院病友不宜探訪病人,亦不受理物品之傳遞。
五、用電安全規定
- 為維護醫療用電設備安全,預防電氣災害發生,本院全面禁止私人電器設備攜入於院區公共空間或病室內使用。
- 未遵守本院用電規定,致危及醫療行為或發生災害意外時,需負相關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六、病人若需請假外出,需先取得主治醫師同意,且在主治醫師同意之家屬或親友到院帶請假外出,並簽署「住院病人請假證明」且不超過四小時,若私自離院,本院以自動出院處理。
七、病房生活公約
- 病人間嚴禁金錢交易以及物品借貸行為。
- 病人間禁止不當肢體碰觸(如:擁抱、親吻、撫摸)。
- 各樓層有提供小冰箱供物品冰存,因空間有限,請避免冰存過多個人物品,另為維護病人身體健康,未開封達7天、開封物品(含水果類)達3天,在告知病人後將予以丟棄。
- 因每位病友疾病狀況不一,且為避免後續病友間紛爭,病房內禁止分食行為。
- 考量病人用餐安全及環境衛生,65歲以上長者、吞嚥困難、易流口水者,除因疾病因素有隔離需求外,一律至活動室集體用餐。(2020.8.13公告事項)
- 住院期間以醫院餐食為主,但無法滿足客制化需求,若有餐食內容要調整的病友,可與照顧的護理師討論,為避免餐廚的困擾,更改以一周一次為原則。
- 為便於病人住院期間生活用品購買需求,護理站可提供病人零用金寄存,金額原則請小於一萬元(500~1000元即可),若金額較大筆,得經病人見證後保管於院區保險箱或進行住院費用預繳。
- 病房內有公共電話(撥打需購買電話卡)提供聯絡使用,開放時間為07:00~21:00。
- 個人物品請自行保管,潛在危險物品(如:指甲刀、刮鬍刀)、存放於護理站或冰箱的物品則需於領物時間內才可拿取,時間如下;含咖啡因、茶鹼飲料請於下午3點飲用完畢(晚上領物時段不開放此類物品拿取),因病情因素者不在此限。
(1) 早上09:00~10:00(自備早餐則07:00開放領取)
(2) 中午12:30~13:30
(3) 晚上18:30~20:30 - 病房頂樓可提供病人衣物晾曬,開放時間為晚上18:30過後,由工作人員統一帶至頂樓。
- 護理站內才有提供熱開水盛裝,時間以07:00~21:00為主。
八、病房手機管制(2021.6.17科會通過)
- 精神科病房可攜帶手機入病房,平板原則禁止。
- 每天開放使用時間為早上7點過後可領取,晚上九點之前收回。
- 不可拍到人或醫療活動。
- 病房不提供充電,充電需由家人代為充電。禁止看護代病人充電。
- 不能遵守規定,發現從事通訊以外的目的(拍照、錄音等),得禁止使用。
九、申訴辦法
- 當面申訴:單位護理長或當班小組長
- 電話申訴:(06)281-2811轉52100
- 意見箱:一樓意見箱
- 網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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