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申請流程

一、申辦流程
(一)鑑定表申請方式:
- 現場申請:向戶籍所在縣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人近3個月內1吋相片3張。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影本(未滿14歲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印章。
- 原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影本(初次申請免附)。
- 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
- 線上申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主題專區→身心障礙鑑定線上申請 」提出申請。
(二)至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
(三)醫院鑑定作業完成後寄送鑑定表至戶籍所在各縣市衛生局審核。
(四)社會局進行需求評估及審查,再由各區公所通知申請人領取身心障礙證明。
二、新制身心障礙鑑定類別及向度與鑑定醫師科別對照表
| 類別 | 向度 | 科別(經相關專業訓練合格或專科醫師) |
|---|---|---|
| 第一類 |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 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精神科、兒童神經科 |
| 第二類 | 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 眼科、耳鼻喉科、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 |
| 第三類 | 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 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兒童神經科、口腔顎面外(牙)科、耳鼻喉科、整形外科 |
| 第四類 | 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 心臟內科、心臟外科、胸腔內科、胸腔外科、血液腫瘤科、兒童心臟科、兒童胸腔科 |
| 第五類 | 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 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兒童消化科、胃腸肝膽科、一般外科 |
| 第六類 | 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 腎臟科、泌尿外科、一般外科、神經科、神經外科 |
| 第七類 | 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 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骨科、風濕免疫科、整形外科、兒童神經科 |
| 第八類 | 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 皮膚科、整形外科、口腔顎面外科、耳鼻喉科 |
| 罕見疾病 | 與罕見疾病診療相關之專科 | |
| 發展遲緩 | 神經科、神經外科、復健科、精神科、兒童神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