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又健康的工作場所可以提高生產力,減少職業災害,然因台灣地處溼熱環境、工作時溫度高、且不易散熱,很容易引起高溫的疾病。尤其在以下高溫作業中其高溫危害機會更大。如: 1.直接管理鍋爐間擔任司爐發動機之作業。 2.擔任搪瓷、玻璃、電石(碳化鈣)之高溫溶料之作業。 3.擔任火車、輪船機之司機或維護工作之作業。 4.擔任蒸氣操作之作業。 5.擔任鋼鐵或其他金屬條塊壓軋及鍛造工作之作業。 6.擔任鋼鐵或其他金屬類物料之加熱或熔煉工作之作業。 7.其它暴露於熱環境之作業。
當其第一次工作於高溫環境下時,會發生不正常的高體溫、心跳急促、與其他熱不平衡的症狀。且發生較嚴重的高溫疾病,如中暑、中熱衰竭。在其繼續熱暴露的日子,對高溫之症狀興不舒服的情況也將會減少。此種在高溫環境下工作所養成對熱耐力的增進,就叫熱適應。在高溫環境工作的最初幾天其生理適應的目標包括: 1.增進人體對高溫調適的機能。 2.出汗機能的增進。 3.血液流量能有效分配到重要的器官。
1.高溫作業場所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實際作業及休息時間之配合應照測定之綜合溫度指數。
*輕工作者:如坐著或站著以手臂工作的人。 *中工作者:中等重量之舉起或推著一般重量物體行走。 *重工作者:如剷土、掘、推土等全身工作者。
3.勞工於工作操作中如溫度相當高溫(黑球溫球50℃) (1)使用防熱面具。 (2)穿防熱衣。
4.應充份供應15℃左右的飲水及食鹽
5.改善高溫工作之條件: (1)建立良好的通風環境 (2)撒水於屋頂之石棉板以利散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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