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查室隸屬門診部之下,分有肝膽腸胃科、心臟內科、神經內科、腎臟科、胸腔科、內分泌科、小兒科、復健科、皮膚科及整形外科之鐳射治療。
檢查室大事紀
57年至75年1月
1..稱為逢甲醫院,為台南最早大型私人醫院。
2.當時檢查室尚未成立,所有檢查均歸屬各科自行負責。
75年
1.檢查室正式成立,與門診合併歸屬護理部管轄。
2.增購腹部超音波一台。
3.技術人員僅三人,負責腦波檢查及協助腹超、心超及各內視鏡檢。
77年
1.添購腸胃科接合鏡LX-10、AS-L10各一支。
2.添購電擊器一台,以強化急救用途。
3.此時服務病患量約800人次/月。
78年
1.原心電圖檢查由檢驗科負責,轉由檢查室接手。
2.增購腦波機一台、神經電位檢查儀一台、彩色心臟超音波一台、24小時心電圖記錄主機及記錄器一台、內視鏡、胃鏡、大腸鏡及支氣管鏡紛紛增購。
79年
1.檢查室改歸屬內科部,由心臟科宋秉勛主任擔任檢查室第一任主任。
2.詹啟賢院長接任院長。
80年
1.增購血流測試儀器一台。
2.增購熱探子止血機一台、胃鏡兩支。
81年
1.增購光源機一台、十二指腸鏡一支、胃鏡、大腸鏡各兩支、食道超音波探頭一支。
2.正式改名為奇美醫院,為台南縣第一家區域醫院,病床室數約700床。
3.各科室人員大幅增加,此時共15位技術員。
82年
1.檢查室改由王昌海主任接掌(第二任)。
2.增購紅寶石鐳射機一台,供皮膚科及整形外科使用。
3.添購顱內超音波儀,為南部第一家具有偵測顱內血管血流的醫院。
83年
1.病患量再創新高,平均每月約可檢查3000人次。
2.再增購腹部超音波一台、電子內視鏡主機一台、胃鏡、大腸鏡各一支、傾斜測試機(全南區第一)。
84年
1.檢查室改由李川主任接掌(第三任)。
2.各項檢查改由電腦排程,加快排程,縮短病患等待時間。
85年
1.檢查室全科儀器約20幾台,分別服務不同科別病患。
2.醫院規模擴充到1200床,檢查室人員約32人,服務量創新高,仍難滿足日漸增多的病患。
3.急診大樓啟用檢查室移至本棟開始運作。
4.和台北長庚分庭抗禮,人稱“南奇美,北長庚”。
86年
1.增購運動心電圖機一台,傾斜測試床一台。
2.詹院長出任衛生署長,掌管全國醫療事務。
87年
1.檢查室由黃偉修主任接掌主任(第四任)。
2.增購12導程心電圖記錄器二台、內視鏡超音波一台、電腦化肌電圖機一台、腦波二台。
3. 新設兒科檢查室(心臟超音波)。
4.各科業務權責分明,業務量仍成長不墜。
88年
1.增購多功能超音波掃描儀一台。
2.添購TCDI顱內超音波血管影像儀。
89年
1.增購內視鏡洗滌機二台。
2.神經科超音波講師認證(N029),取得醫師訓練資格。
3.詹院長回任奇美醫院院長。
90年
1.增購內視鏡洗滌機二台。
2.醫院籌劃升等醫學中心評鑑。
91年
1.增購腹部超音波掃描機一台(腹超儀共5台)。
2.變頻顱內超音波儀一台。(共3台可測量顱內外血流)。
3.動靜脈血流測試儀一台,測量周邊血流病變。
4.C13檢查儀供幽門螺旋桿菌檢查用。
92年
1..林勤益主任接掌檢查室業務(第五任)。
2.內視鏡照片可影像傳存。
3.醫學中心之各項檢查,本檢查室皆可操作。
93年
1.增設最新雅各鐳射機一台,為皮膚科、整形科使用。
2.二度通過醫學中心評鑑,成績優良,檢查室設備符合水準以上。
3.儀器滿7年以上,仍不斷汰舊換新。
94年
1.內視鏡、腹超影像上傳PACS,醫師在診間即可影像調閱,節省病患奔波時間。
2.排檢縮短至3-5天,避免病患久候,病情變化。
95年
1.頸部及顱內超音波影像上PACS,醫師可藉助影像直接向病患說明血管阻塞部位及嚴重度。
2.檢查室服務量約為每月12568人次。
96年
1.增購新型心臟超音波儀二台(共4台),且心臟超音波影像上傳PACS,醫師透過影像向病患解釋更清楚。
2.通過第三次醫學中心評鑑,特優等級。
3.詹院長退休,改由邱仲慶教授接任院長。
4.林高章醫師接掌檢查室主任(第六任)。
5.檢查室和門診部合併,方便整合,排程一次完成,減少病患奔波。
奇美醫院檢查室人員工作規範
97年12月制定
為提升檢查工作之效率及加強服務病患,檢查室人員應遵守如下規範:
1.對院方制定的規範及管理規則應確實遵守。
2.培養自主精神,以病患為中心的服務理念。
3.檢查進行中,需配戴識別證。
4.注重病患隱私,女性病患受檢,須有女性人員或家屬陪同。
5.不因請假而對檢查造成影響。
6.加班或臨時急事請假者,應告知科內主管或護理長。
7.無法準時執行檢查時,應委婉向病患解釋,以免衍生糾紛。
8.檢查進行中,宜保持安靜,不喧嘩、不談私事。
9.工作環境及設備,應隨時保持清潔及順暢。
10.除公務或緊急事件外,電話不佔線、不長談私事。
11.熟悉自己所擔任的工作,並能不斷學習與進修。
12.對本身之工作積極熱忱,且具有責任感。
13.要求檢查工作之準確、品質、數量、速度。
14.面臨新問題與突發狀況,能合理判斷與解決。
15.能充分表達事理,具備協調溝通之能力。
16.發現作業上的疏失,能充分反映並及時處理。
17.具有成本概念,主動節省開支、不浪費。
18.機器外借,應填寫借條,並告知科內主管或護理長。
19.病患未安排受檢之時段,應主動至護理站支援。
20.若有事離開工作崗位時,應告知同組人員。
21.下班前,確認機器設備處於關機狀態,節省能源。
PS.1以上事項,供檢查室人員遵守。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提報院方懲處(減薪)。影響病患權益嚴重者,予以調換單位(或調職)。
PS.2非上班日參加研習會人員需先經科內主管核可後,始得申請報名費及差旅費(不補公差假,視情況而定)。
|